由於該規例沒說明「男」或「女」的定義,所以外地來港的男跨女,若其護照是標示為「女」( 甚或出世紙也已改了標示為「女」,見例如: https://www.usbirthcertificates.com/articles/transgender-birth-certificates ),其在香港使用公共女公廁及浴室是否有違《公廁(行為及舉止)規例》第7.(1)條,會具爭議性。—— 可能接近今年10月左右,會有媒體預先向政府「提問」這點 (又或先向葉劉「提問」這點,然後再向官員「提問」這點)。若政府說這是違反該規例第7條,則會否有人提出司法覆核來挑戰政府,不得而知,至於終審法官會引用海外甚麼案例來判此案,也未可知。🤔
由於該規例沒說明「男」或「女」的定義…
2023-06-12 15:31:06